城市豐收案續審 周英漢:把責任推卸給我 康希陳一平才是發售假債券幕後推手
來源:聯合早報 鄭靖豫 , 王舒楊 2015年0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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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英漢否認是他提議創辦Xtron的,也不滿康希等人把責任推給他。他提呈多則電郵和手機短信等證據,要證明Xtron的成立、運作和為何耀珊專輯制定預算等,都由康希、陳一平和另一名被告黃玉音控制著。
城市豐收教會前基金經理周英漢把矛頭指向兩名牧師康希和陳一平,稱他們才是涉嫌發售虛假債券給教會的公司Xtron Productions的幕後推手,這家公司從成立到運作都在他們掌控之內。可是,他們卻把責任推卸給他。
周英漢(54歲)昨天在證人欄裡開始答辯時說,Xtron Productions是城市豐收教會的工具,借何耀珊的流行樂來傳教。Xtron在2007年至2008年裡發售債券給教會,並把收益用來製作何耀珊的英語專輯進軍美國。
他辯稱,有關債券不是虛假交易,因為債券投資在唱片上,專輯是會賺錢來贖回債券的。“債券不可能是幌子……如果收益被濫用,債券才是幌子。”
貫徹辯方自開審以來的說法,周英漢稱涉案債券從構思的階段,審計師和律師就知道這項投資。
周英漢、教會創辦牧師康希(50歲)、陳一平牧師(42歲)、黃玉音(38歲,前財務經理)和其他兩人,目前就教會5060萬元基金在2007年至 2009年被挪用來認購虛假債券受審。周英漢面對六項共謀失信和四項共謀作假賬,是面對最多控狀的三名被告之一。有關失信罪設有強制性監禁。
這起刑事案昨天進入第89天審訊,周英漢強調他所構思的債券在結構上沒有問題,反而要求控方去調查有權決定如何使用債券收益的康希,因為失信罪與收益的用法有關。
周英漢說:“說到底,不能將設計債券的人和花錢的人混為一談。法官大人,這就好像法拉利製造了一輛好的跑車,但車主濫用這輛跑車,結果肇事了,他不能怪製造商,因為他用了車,而且亂用。”
在審訊中途終止高級律師代表的周英漢,否認是他提議創辦Xtron的,也不滿康希等人把責任推給他。他提呈多則電郵和手機短信等證據,要證明Xtron的成立、運作和為何耀珊專輯制定預算等,都由康希、陳一平和另一名被告黃玉音控制著。
周英漢的這番證詞與康希的版本截然不同。康希否認主宰Xtron,辯稱這家公司所有的決定都由Xtron董事拍板定案。Xtron董事沒有被控。
周英漢:信託人代為保管資產真正主人仍有控制權
雖然周英漢與康希唱反調,但他認為康希等人操控Xtron是必要的、也不違法,畢竟教會借了鉅款給Xtron,所以康希和陳一平得確保Xtron董事不會卷款而逃。他以信託作比喻說,信託是名義上的主人,代真正的主人保管資產,但真正的主人仍有控制權。
因此,周英漢不解,為何康希等人要撇清教會與Xtron之間的關係。“我想知道,難道Xtron是這麼令人討厭,沒有人願意為它負責嗎?”
他補充說,教會通過Xtron間接資助通過何耀珊流行樂傳教的“跨界計畫”,正符合企業監管原則,即把慈善機構和商業企業分開。有關聯的機構之間有交易,不一定就有蹊蹺,重要的是雙方之間的交易是以商業考量為根據。
對於教會把間接資助通過何耀珊流行樂傳教的“跨界計畫”有所保密,周英漢反駁控方的指控說,不公開不等於不誠實。他認為,誠實與否,得視意圖。
周英漢以流暢英文自述辯詞,自行辯護的他將辯詞井然有序地分成26個部分。由於他的速度過快,法官一度讓他放慢。當代表康希的唐振輝高級律師請周英 漢估計將需要多久時間自述辯詞時,周英漢說:”“其實我還蠻快了,26個部分已經來到第六個了。如果奇跡發生的話,我應該四天就可以完成。”
周英漢:為說出事實脫離教會
周英漢打破緘默,解釋他脫離教會的原因。他稱,無法接受其他被告所編造的故事,堅持要在審訊中說出事實。
周英漢在1995年加入城市豐收教會,在1999年至2007年是管委會成員。不過,在本案2013年開審隔月,突然宣佈脫離這個宗教組織。他當時提供的理由是雙方在“精神上和道德原則上出現衝突”。
他昨天答辯時稱,儘管五名被告一再要求他與大家團結,可是他不能接受他們所編造的故事,因為“捏造的證詞”是站不住腳的,所以孤軍作戰。
周英漢說:“我脫離他們,因為他們所編造的故事不是事實。因為,一個基金經理怎麼可能單獨這麼做?他又不擁有城市豐收教會?又不是他的妻子參與跨界計畫?”
他也敘述,在商業事務局突擊檢查後,康希告訴教會當時的律師說,他對債券交易不知情。康希的話讓陳一平的妻子冒火。這也是讓周英漢如夢初醒的第一個信號。“或許,這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。”
不過,周英漢堅稱,他不是共謀者。他補充說,他在開審前要與康希對質,但後者避開他,這不是共謀者之間會有的行為。
周英漢:對兩名精神領袖非常失望
繼在上個階段盤問康希時數落這名精神領袖,周英漢昨天也毫不留情地炮轟他和陳一平。他稱,大家在商業事務局開始調查後都感到恐慌,如同一盤散沙,但兩名牧師卻沒展現牧羊人應有的領導能力。陳一平當時告訴他說,那個時候哪還想到領導能力。
周英漢也批評康希和其他被告起初聽信教會當時的律師的意見,都相信債券有問題。他不齒律師都未明白來龍去脈就說他們做錯了,抹殺了教會對他多年來的信心。他坦言,他對兩名精神領袖非常失望。
聽審期間,陳一平身體向前傾,很專注地聆聽周英漢的證詞。康希則多數時候低著頭,記者無法看到他在被告欄裡做些什麼,但保安一度上前阻止他在做的事。
千萬美元全球宣傳 康希掌握跨界計畫開銷
814萬美元製作實況電視劇,千萬美元用於全球宣傳……周英漢指康希掌握著跨界計畫的開銷,也因此決定著債券的命運。
周英漢舉例說,康希曾和美國製作方討論是否要投入814萬5000美元(約1095萬新元)為何耀珊製作24期實況電視劇。周英漢指出,“類似的電 郵不勝枚舉”,康希在這些電郵中和陳一平一起,同美國製作方探討錢要怎麼花,而“這814萬到底要不要花,是會決定能否贖回債券的”。周英漢指出,法庭應 該決定的是到底誰在掌握預算,決定款項的用途。
周英漢:康希才是決定款項去向的人
此外,周英漢也舉證另一串電郵往來,美國製作方在電郵中向康希提議宣傳費1042萬美元(約1400萬新元)。周英漢說,他不知道這些錢最終是否花掉,但這些電郵足以顯示康希才是決定款項去向的人。
根據美國製作方的提議,這筆用於宣傳何耀珊的1042萬美元包括廣告費100萬美元、音樂視頻100萬美元、行旅費70萬美元、國際行銷100萬美元和打歌服30萬美元等。
